實用干貨:招投標的157個重要時間點
42日
91、承包商在收到中標函后42天內開工。
92、業(yè)主替換工程師,須提前42天通知承包商。
56日
93、業(yè)主支付進度款不應該超過工程師收到承包商的月進度付款申請后56天。
94、仲裁必須在裁決委員會做出的決定后56天才能申請。
95、最終結算:履約證書頒發(fā)后56天內,承包商提交結算報表,工程師28天內簽支付證書,收到證書后56天內支付。
2個月(60日)
96、事故調查期限:事故發(fā)生之日起60日內提交事故調查報告;最長可延長60日。
97、當事人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法律規(guī)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
98、除非法律另有規(guī)定,行政復議機關一般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
99、施工企業(yè)資質證書有效期期滿前60日辦理延續(xù)手續(xù)。
84日
100、工程師對爭端決定:84天內將其決定通知雙方,若70天后,雙方均未交仲裁通知,則此決定為最后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