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投標=投標無效
無效投標是指投標行為不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法律界定其遞交的投標文件為無效的投標文件。
投標無效是指投標行為或投標活動無效,與無效投標的內(nèi)涵大體相同。
無效投標≠廢標
在政府采購工作中,“無效投標”和“廢標”是兩個涵義完全不同的術語,卻經(jīng)常為人們所混淆。
“廢標”指整個招標活動作廢,須重新組織招標活動。
“無效投標”指某一份特定的投標文件被評標委員會所拒絕,失去了繼續(xù)參與評審或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的資格。
“廢標”的權利在于采購單位及政府監(jiān)督單位,“無效投標”的權利在于評標委員會。
我們常講的“被廢掉了”,包括許多文章里講的大多數(shù)“廢標”情形,應當屬于無效投標,并不是真正的廢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