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項目招投標的過程中,圍標行為并不少見,這種行為不僅擾亂了市場秩序、還直接傷害了其它投標人的合法權益。那么工程圍標有哪些特征?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下吧!
1、一投多聯(lián)
一家投標人聯(lián)系多家投標人對某個標段進行重點投標,并由圍標人統(tǒng)一制作標書,陪標人只負責提供復印件、簽字、蓋章、授權代表持原件參加開標等。此類圍標陪標人成本相對較低,這種圍標方法主要適用于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下的中小型工程或材料設備招標項目中,因為由一家單位制作多家標書,經常會在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中找到許多雷同之處,比較常見的雷同是施工方案一致、投標文件格式一致、錯漏點一致、報價按比例調整,比較低級的如項目班子成員都一致的也有,這種圍標就“太不負責任”或者太低估評委智商了。
對這種圍標治理起來比較簡單,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的工作:第一、加強評委責任心,對投標文件的雷同之處絕不姑息;第二、對報價得分采用有效最低價得最高分,有人可能說,這樣容易引起惡意搶標,實際上,只要稍加變通,采用平均價(或下浮一定比例)作為基準值,低于基準值的一律得滿分,這樣,陪標人也可能中標(這個問題自然就解決了),如果采用這種方式打報價分只有傻瓜才會圍標。
2、一聯(lián)多投
一家投標人聯(lián)合多家投標人對某個標段進行重點投標,圍標人和陪標人分別制作標書,分別投標,在開標之前圍標人和陪標人在報價、方案和資信等方面達成共識,刻意通過報價、方案和資信等方面抬高圍標人得分,降低陪標人得分。這種圍標方式隱蔽性較強,一般很難發(fā)現圍標的證據。但這種圍標方式圍標成本也較高,一般發(fā)生在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的大中型項目招標中,而且這種圍標方式相對較為普遍,治理這種圍標作案,通過評委和監(jiān)督很難發(fā)現,如果在評標辦法方面采用上述第二種方式評標,讓圍標失去意義,則可以完全杜絕圍標。
3、多聯(lián)多投
多家投標人相互聯(lián)合對多個標段進行分別投標,互為圍標人和陪標人,分別制作標書,分別投標,在開標之前先內定各標段中標人,并就各標段報價達成共識。這種圍標方式常見于電力、水利、交通、鐵路等具有壟斷色彩的行業(yè),主要在大型投資項目中發(fā)生,一般招標文件要求一家投標人可以投多個標段,但只能中標其中一個標段,而且招標公告只在本行業(yè)內部網站發(fā)布,其隱蔽性更強,操作往往得到招標人的默許,帶有一定的串標性質。要規(guī)避這種圍標,除了在評標辦法上采用上述第二種方式評標外,招標人和監(jiān)督部門還必須嚴格把關,確保招標公告的公開范圍,避免在招標文件中采用限制和歧視性條款,使得招標僅面向少數滿足條件的投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