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最低價中標是違法違規(guī)行為。在招投標活動中因為低于成本價中標行為擾亂了招投標市場秩序,也是要冒著被廢標處理的風險的。其中,如何判斷投標人報價是低于成本價相當重要。我們一起來看看如何認定低于成本價投標。
以招標投標活動為例,當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或者在設有標底時明顯低于標底,使得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時,評標委員會應按照三個步驟進行分析:
一、將標底價格分為:1.不可競爭費用如規(guī)費、稅金等。2.有限競爭費用,如人工工資、材料費、機械使用費、措施費。3.完全競爭費用,如施工利潤、企業(yè)管理費三類具體考核。
二、將不可競爭費用直接計入成本;將完全競爭費用從標底價格中扣除;對于有限競爭費用,應要求投標人提供有關書面證明材料,如采取的技術手段、施工方案、材料采購的渠道、人工工資標準、降低消耗量指標措施等,用以說明自己編制的依據(jù)。應根據(jù)投標人提供材料的權威性、可信度及當?shù)氐膬r格水平、市場供求、競爭狀況,對有說服力的有限競爭費用進行調整,否則不予調整。
三、將不可競爭費用與調整后的有限競爭費用相加得到投標人的企業(yè)個別成本,如果投標人的報價低于認定的企業(yè)成本,將按廢標處理;否則為合理低價。
總之,認定投標報價是否低于成本,是一個專業(yè)性比較強、非常重要的問題,沒有絕對把握,不能輕易判定,要求評標委員會要懂設計,懂施工、懂技術、懂經(jīng)濟、懂造價。投標人對投標技巧的運用,也將影響到投標報價,如先虧后盈法、不平衡報價法等。評標委員會在認定報價是否低于成本時,一定認真、負責、科學、公平、公正、嚴謹?shù)膶Υ?/p>
綜上所述,在開始招投標活動之前,通過對招標人上報審批的項目計劃可以得到項目工程的成本價估算,項目成本價是不確定的但是通過計算可以得到一個預估值,在這個成本預估價之下的報價就可以不予考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