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供應商交納投標保證金時交多了,怎么辦?
答:不應認定為無效投標,招標結束后依法退還即可。
法律依據(jù)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 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采購項目預算金額的2%。投標保證金應當以支票、匯票、本票或者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xiàn)金形式提交。投標人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無效。
問
(1) 對于招標方式 (邀請招標、公開招標) 和非招標方式 (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等),資格審查應為采購人審查還是評審小組審查?
(2) 采購人是否可以將資格審查授權給評審小組?
答
(1) 根據(jù)《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貨物和服務招標項目評標前的資格審查應該由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負責完成,不得委托其他人代替完成。采購人可以自己負責資格審查工作,也可以委托采購代理機構負責。
(2) 非招標方式的資格審查由談判小組、磋商小組和詢價小組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