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有效期是指為保證招標人有足夠的時間在開標后完成評標、定標、合同簽訂等工作而要求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書在一定時間內(nèi)保持有效的期限,該期限由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從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7.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是指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投標人隨投標書一同提交給招標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額的投標責(zé)任擔保。其主要保證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書后不得撤銷投標文件,中標后無正當理由不得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不得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否則,招標人有權(quán)不予返還其提交的投標保證金。
8.投標有效期
投標有效期是指為保證招標人有足夠的時間在開標后完成評標、定標、合同簽訂等工作而要求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書在一定時間內(nèi)保持有效的期限,該期限由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從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依據(jù):
(1)《工程建設(shè)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招標文件應(yīng)該規(guī)定一個適當?shù)耐稑擞行?,以保證招標人有足夠的時間完成評標和與中標人簽訂合同。投標有效期從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計算。
(2)《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招標人應(yīng)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投標有效期。投標有效期從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投標保證金有效期
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是指為保證招標人有足夠的時間在開標后完成評標、定標、合同簽訂等工作而要求投標人提交的投標保證金在一定時間內(nèi)保持有效的期限,該期限與投標有效期一致。
依據(jù)《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
10.投標截止時間
投標截止時間是指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其與開標時間為同一時間,編制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對招標文件提出異議的合理期限,均以該時間為終算點,投標有效期、投標保證金有效期均以該時間為起算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