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投標中,招標采購合同無效情形有哪些?《合同法》第52條規(guī)定了合同無效的五中情形。招標采購合同無效的特殊性,主要體現(xiàn)在“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的規(guī)定。導致中標合同無效的情形包括如下情形:
1、招標代理機構(gòu)違法泄密或者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導致中標無效。
2、招標人向他人透露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情況或者泄露標底,導致中標無效的。
3、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導致中標無效。
4、騙取中標的,即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中標無效。
5、招標人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zhì)性內(nèi)容進行談判的,如影響中標結(jié)果,則中標無效。
6、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導致中標無效。
7、違反《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其他情形,導致中標無效。
溫馨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中規(guī)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情形,其中第1條第3款明確規(guī)定:“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的或者中標無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