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標法》第八條對招標人的定義是:“招標人是依照本法規(guī)定提出招標項目、進行招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惫收袠巳藨斒欠ㄈ嘶蛘咂渌M織,自然人不能成為招標人。下面是關于招標人的實務問答:能否向投標人泄漏標底?
不可以,這種情形屬于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是法律嚴令禁止的行為。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投標辦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均屬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一)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有關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或者授意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文件;(二)招標人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三)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壓低或抬高投標報價;(四)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五)招標人與投標人為謀求特定中標人中標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