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公開招標項目需要發(fā)布招標公告,邀請招標需要發(fā)出投標邀請書。采用資格預審辦法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的還需要發(fā)布資格預審公告。
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發(fā)售期不少于5日,提交資格預審文件的期限,自資格預審文件停止發(fā)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招標人對已經(jīng)發(fā)出的資格預審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應當至少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3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足3日的,應當順延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截止時間。
招標人對已經(jīng)發(fā)出的招標文件進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至少在投標截止時間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足 15 日的,應當順延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自招標文件開始發(fā)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也就是自招標文件開始發(fā)出之日起至遞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做標書的時間最短不少于20日。
對資格預審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2 日前提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
投標保證金的期限與投標有效期的期限一致,根據(jù)招標文件對投標有效期的規(guī)定來確定,投標有效期自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投標人已遞交投標文件和投標保證金,如果撤回投標文件,招標人在收到投標人的書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內退還投標保證金。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向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投訴。
行政監(jiān)督部門應當自收到投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投訴,并自受理投訴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處理決定。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30日內,訂立書面合同。
招標人最遲應當在書面合同簽訂后5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以上就是你需要了解的建設工程施工招投標活動中的所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