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標的定義和目的
所謂清標就是通過采用核對、比較、篩選等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的基礎性的數(shù)據(jù)分析和整理工作。其目的是找出投標文件中可能存在疑義或者顯著異常的數(shù)據(jù),為初步評審以及詳細評審中的質疑工作提供基礎。
技術標和商務標都有進行清標的必要,但一般而言,清標主要是針對商務標(投標報價)部分。清標也是國際上通行的做法,在現(xiàn)有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法律法規(guī)的框架體系內,清標屬于評標工作的范疇。清標是已經被當前招標投標實踐證明是必要和可行的一種做法,有利于確保評標結果的公正、客觀和科學。
清標的實質是通過清標專家對投標文件客觀、專業(yè)、負責的核查和分析,找出問題、剖析原因,給出專業(yè)意見,供評標專家和建設單位參考,以提高評標質量,并為后續(xù)的工程項目管理提供指引。
清標工作組的組成
清標應該有清標工作組完成,當然也可以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進行,招標人也可以另行組建清標工作組負責清標。清標工作組應該由招標人選派或者邀請熟悉招標工程項目情況和招標投標程序、專業(yè)水平和職業(yè)素質較高的專業(yè)人員組成,招標人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標代理單位、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或者監(jiān)理單位組織具備相應條件的人員組成清標工作組。清標工作組人員的具體數(shù)量應該視工作量的大小確定,一般建議應該在3人以上。
清標工作的原則
清標工作是評標工作的基礎性工作。清標工作是僅對各投標文件的商務標投標狀況作出客觀性比較,不能改變各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清標工作應當客觀、準確、力求全面,不得營私舞弊、歪曲事實。
清標小組的任何人員均不得行使依法應當由評標委員會成員行使的評審、評判等權力。
清標工作組同樣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等關于評標工作原則、評標保密和回避等國家相關的關于評標委員會的評標的法律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