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總公司中標,可以由當(dāng)?shù)氐姆止疽苑止镜拿x簽合同嗎?簽合同以后,可以委托當(dāng)?shù)氐姆止韭募s嗎?
根據(jù)《政府采購法》第四十六條,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yīng)商應(yīng)當(dāng)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這句話字兒很少,但是事兒很大,意味著采購人和中標人簽訂的合同不能對采購文件確定的所有實質(zhì)性內(nèi)容做任何的變更,其中也包括投標人的主體。這里的采購文件,既包括采購人發(fā)出的采購文件,也包括中標人的投標文件。
因此,總公司中標,只能自己簽合同,不可以由分公司以分公司的名義簽合同。簡單來說,就是“誰投標、誰簽合同”。投標文件上誰簽字蓋章,合同上也要誰簽字蓋章,說白了,投標文件與合同的公司名稱要保持一致。
總公司簽合同以后,可以委托當(dāng)?shù)氐姆止緛砺募s嗎?《民法典》第七十四條規(guī)定,法人可以依法設(shè)立分支機構(gòu)。這里的分支機構(gòu)就是分公司。從法律意義上講,分公司實際上是總公司的內(nèi)設(shè)機構(gòu)。所以,總公司中標,指派公司內(nèi)部的某個部門(包括分公司)來履約,法律上沒有障礙的。
但也要看招標文件是否有限制條款。假如招標文件中明確約定“不可以由分公司履約”,那么總公司來投標并且中標,也就意味著其認可了這樣的條款,這種情況,就不能由分公司履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