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工程結算,實操時問題頗多。
這里以16個實際案例,展示工程結算爭議的處理方法,希望能為招投標、工程造價行業(yè)從業(yè)者帶來一些參考和啟發(fā)。
案例6:甲供材料超欠供怎么處理?
我們在一個工程合同中簽訂所有材料為甲方供應,在結算中我們是否按甲方供應材料的原始憑證(材料領用單)數(shù)量進行退甲供材料?
答 :需要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結算方式處理。原則上這樣處理是合理的,但也會出現(xiàn)不合理的情況,就是材料實際消耗量與供應量出現(xiàn)差別時會糾纏不清。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材料超欠供”的問題。
舉例說明:鋼筋材料,工程預算100噸,乙方領了200噸,如果甲方供應價低于市場價,在退材料款時仍按原始憑證(材料領用單)數(shù)量進行退甲供材料,那么甲方在經濟上就會遭受損失。如果甲方供應價比市場價高,乙方就會遭受損失了。
再比如木材,預算用量需要50立方,施工單位通過加強管理,采取了其他可行的措施,增強了模板的周轉次數(shù),實際領用了10立方,如果仍按原始憑證(材料領用單)數(shù)量進行退甲供材料的話,那施工單位可就吃大虧了。
現(xiàn)在有一個辦法來處理這個問題:那就是甲方按定額預算數(shù)量供應材料,按照預算價扣材料款。甲供材超出預算量的部分,甲方就按照市場價格高價扣回。甲供材不足預算量的部分,仍按預算數(shù)量計算材料費,按實際供應的數(shù)量扣材料款,結余歸施工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