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代建制是一種由項目出資人委托有相應資質的項目代建人對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監(jiān)理、施工等全過程進行管理,并按照建設項目工期和設計要求完成建設任務,直至項目竣工驗收后交付使用人的項目建設管理模式。
代建制的特點:
這種模式的特點是將工程項目由建設單位委托專門機構管理,不僅負責組織設計、施工、材料設備的選型,還直接承擔工程全過程的管理和監(jiān)督職能,由過去工程自管型的小生產管理方式向項目專業(yè)化轉變,項目的工程技術及管理手段也趨于現(xiàn)代,化。代建代管是保證工程質量、加快建設周期、提高投資效益的有力措施。
我國政府投資代建制的主要作用
在我國目前的政府體制環(huán)境下,對非經營性(公益性)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實行“代建制”管理,與現(xiàn)行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體制相比具有明顯的優(yōu)勢。
①將內部委托代理關系轉化為外部委托代理關系,能夠充分發(fā)揮市場競爭的作用,從機制上確保防止發(fā)生“三超”行為。
②對政府投資項目實施代建制管理,實現(xiàn)了項目管理隊伍的專業(yè)化
③對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實施代建制管理,能夠規(guī)范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實施管理行為,增強項目使用單位的責任意識。
④代建制的實施,能夠從機制上隔離行政權力與市場資本,壓縮了政府權力尋租空間,有助于加快實現(xiàn)政府職能轉變,防范權力尋租和公務人員腐敗,保證政府管理職能部門及其人員的清正廉潔。
總的來說,“代建制”實際上是一種項目建設管理制度模式,其主要應用領域即為非經營性的政府投資項目,其制度發(fā)展也主要受各地政府的力量推動,目前在全國范圍內形成不同的代建模式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