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必須招標或不招標的項目,難免還有一些招投標小白會提問:
1、工程招標代理是否需要招標?
解答是:不需要。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二條,招標人有權(quán)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gòu),委托其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gòu)。但是各地有各地的具體規(guī)定,比如說有的地方規(guī)定財政支付項目,超過一定限額就要招標,所以招標代理費用超過了人家的限額,也是要招標的。再者這樣也是為了避免招標單位的人違法亂紀。
2、民間資本投資項目是否需要招標?
(1)需核查項目性質(zhì)。若該項目屬于 “關(guān)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則該項目應當招標,而不論該項目資金來源于何處(哪怕是該項目資金全部來源于民間資本)。
(2)若該項目不屬于“關(guān)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則應進一步分析其資金來源:該項目所使用的資金全部來源于民間資本的,則該項目無需招標;該項目所使用的資金部分來源于民間資本、部分使用新《規(guī)定》第二、第三條所規(guī)定資金的,則該項目仍然需要招標。
3、關(guān)于建設(shè)項目應招標未招標的處罰?
根據(jù)《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必須招標而不招標的,
(1)責令限期改正,可處項目合同金額千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以下罰款;
(2)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這里的處分指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