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公開招標項目,采購人必須委派采購人代表參與評標嗎?
答:為落實采購人主體責任,財政部鼓勵采購人指派熟悉項目的工作人員作為采購人代表參與評審。
問:A公司為總公司,A公司控股A1公司和A2公司,A1公司設(shè)立全資子公司B1公司。B1公司的分公司和A2公司的分公司共同參與同一政府采購項目的投標,因分公司不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即B1公司和A2公司授權(quán)各自的分公司參與投標,以上所述公司均同屬同一集團,同一行業(yè),共同參與同一政府采購項目的投標,請問是否合法?中標結(jié)果是否有效?
答:根據(jù)《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guān)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的規(guī)定,留言所述情形,請自行判斷是否可共同參與同一政府采購項目的投標。
問:根據(jù)財政部印發(fā)《關(guān)于推進和完善服務(wù)項目政府采購有關(guān)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37號,采購需求具有相對固定性、延續(xù)性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服務(wù)項目,在年度預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購人可以簽訂不超過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購合同。
請問:
1、在第一年采購時,預算金額是應按一年還是三年填寫?
2、如某項目,按一年采購預算填寫,則未達到公開招標線,可采用非招標采購方式;但實際簽訂合同是三年的,三年總預算達到了公開招標線,是否有規(guī)避公開招標的存在呢?
答:1.留言所述采購項目預算金額按照一年的填寫。2.留言所述此類采購項目,應當按照一年預算金額計算是否達到政府采購公開招標數(shù)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