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招投標的朋友應該都知道,對于公開招標項目都是需要公示中標信息的,在中標信息中,會包含中標候選人。招投標活動中會有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的兩種形式,那么邀請招標需要公示中標候選人嗎?電子招投標平臺整理的相關資料,大家可以看看答案。
答案是:需要公示。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規(guī)定: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nèi)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因此,是否必須公示中標候選人,其判定依據(jù)是該項目是否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而不是是否采用了公開招標方式。本項目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依法應當在指定發(fā)布媒介公示中標候選人。
在我國招標法體系下,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必須公示中標候選人,非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按招標人自治原則處理;政府采購法體系下,無論何種方式采購,無論是否屬于依法必須公開招標項目均應當公告中標、成交結(jié)果。
需要注意的是,是否必須發(fā)布評標結(jié)果公示,與采用何種招標方式無關,與是否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