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階段招標注意事項
1.確定招標方式
第一階段招標既可以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也可以采用邀請招標的方式,具體采用哪種招標方式,可以參照以下原則:
(1)需要履行審批或核準手續(xù)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按照審批或核準的招標方式進行選擇。
(2)不需要履行審批或核準手續(xù)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滿足《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guī)定的兩種情形,即:“技術復雜、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環(huán)境限制,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或“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的”,則可以采用邀請招標;否則應采用公開招標。
(3)自愿招標項目按照本公司制度程序的規(guī)定確定招標方式。
2.對潛在投標人提交技術建議的要求
招標人要求潛在投標人提交的技術建議書,內(nèi)容一般包括:①采購標的的技術特點、質(zhì)量特點或性能特點等建議;②合同條款和條件的建議;③投標人商務能力、技術能力、資質(zhì)資格、綜合實力等的相關證明材料等。
該階段的技術建議書一般不要求附帶報價,如果招標人基于市場調(diào)研的目的,可以要求潛在投標人提交參考價格。招標人要求附帶參考報價的,應要求潛在投標人將技術建議書和參考價格分別裝訂并密封,以供評審人員研究確定招標項目技術標準和要求時參考。
3.組建評審委員會
兩階段招標項目屬于技術復雜或者無法精確擬定技術規(guī)格的項目,屬于《招投標法》第三十七條、《招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特殊項目”,如果同時存在“采用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的專家不能滿足項目評標需要”的情形,則第一階段招標可以采用直接確定評審專家的方式組建評審委員會,對潛在投標人提交的技術建議書進行評審。需要說明的是,按照《招投標法實施條例釋義》對該條例第四十七條的解釋,“采用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的專家不能滿足項目評標需要”的具體情形包括:①專家?guī)熘袥]有相應專業(yè)的專家;②專家?guī)熘杏邢鄳獙I(yè)的專家,但不能滿足招標項目的實際需要;③專家?guī)熘杏邢鄳膶<?,但滿足招標項目要求的專家數(shù)量不足;④專家?guī)斓膶I(yè)分類不能滿足招標項目的專業(yè)要求。
(二)第二階段招標注意事項
1.確定招標方式
《招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條規(guī)定,第二階段招標人向在第一階段提交技術建議的投標人提供招標文件。本法條僅規(guī)定了招標人的義務,即明確規(guī)定招標人在第二階段向潛在投標人提供招標文件,沒有強制要求第一階段提交技術建議書的潛在投標人必須參加第二階段的投標。如果確認參加第二階段的投標人少于三個,招標人該如何處理呢?
鑒于《招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條沒有一概禁止可以向未在第一階段提交技術建議的投標人提供招標文件,《〈招投標法實施條例〉釋義》對本條進行解釋說明時,提出“招標人根據(jù)最終確定的技術方案以及潛在投標人的數(shù)量狀況,可以決定是否接受未提交技術建議的潛在投標人投標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當然,招標人允許未提交技術建議的潛在投標人投標應當慎重,應進行深入的利弊分析確定是否必要。
如果確認參加第二階段招標的潛在投標人不少于三個,則招標人沒有必要接受未提交技術建議的潛在投標人投標,則第二階段可以按照邀請招標的流程開展招標工作。如果確認參加第二階段招標的潛在投標人少于三個,則招標人經(jīng)過深入的利弊分析,認為有必要接受未提交技術建議的潛在投標人投標,則第二階段可以按照公開招標的流程開展招標工作。
2.組織實施過程
第二階段無論采用邀請招標還是公開招標,屬于依法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不僅要遵守《招投標法》及其配套法規(guī)中特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規(guī)定,還要遵守非特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規(guī)定;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僅需要遵守非特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規(guī)定即可。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第二階段組建評標委員會,如果招標人認為采用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的專家不能滿足項目評標需要的,仍然可以采用直接確定評標專家的方式組建評標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