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書中提出技術性要求,投標人【投標單位】有權質疑嗎?
答:招標書中技術性要求,投標人【投標單位】是有權提出質疑,甚至投標人【投標單位】可以依據(jù)自己正確的理解進行技術標偏離,當然如果有答疑會,最好在答疑會上提出,招標方給與釋義后再確定最好。
開標的程序是什么?
答:開標時,由投標人【投標單位】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書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招標單位】委托的公證機構檢查并公證;經確認無誤后,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投標單位】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書的其他主要內容。
招標人【招標單位】在招標書要求提交投標書的截止時間前收到的所有投標書,開標時都應當當眾予以拆封、宣讀。
開標過程應當記錄,并存檔備查。
(1)密封情況檢查
當眾檢查投標書密封情況。檢查由投標人【投標單位】或者其推選的代表進行。如果招標人【招標單位】委托了公證機構對開標情況進行公證,也可以由公證機構檢查并公證。如果投標書未密封,或者存在拆開過的痕跡,則不能進入后續(xù)的程序。
(2)拆封
當眾拆封所有的投標書。招標人【招標單位】或者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對所有在投標書截止時間之前收到的合格的投標書,在開標現(xiàn)場當眾拆封。
(3)唱標
招標人【招標單位】或者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和招標書要求進行唱標,即宣讀投標人【投標單位】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書的其他主要內容。沒有開封并進行唱標的投標書,不應進入評標。另外《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40條規(guī)定,唱標時還應宣讀價格折扣、招標書允許提供的備選投標方案。未宣讀的投標價格、價格折扣和招標書允許提供的備選投標方案等實質內容,評標時不予承認。第41條規(guī)定,開標時,投標書中開標一覽表(報價表)內容與投標書中明細表內容不一致的,以開標一覽表(報價表)為準。
(4)記錄并存檔
招標人【招標單位】或者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場制作開標記錄,記載開標時間、地點、參與人、唱標內容等情況,并由參加開標的投標人【投標單位】代表簽字確認,開標記錄應作為評標報告的組成部分存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