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在很多工程都是通過招標的方式選擇合作方,很多人也對招標有一定的了解,但是招標并不是當場完成合作的,招標人需要進行一些衡量,比如項目延期招標,那么投標有效期延長有哪些相關規(guī)定呢?接下來和小編一起來了解吧。
一、關于投標有效期
投標有效期是指為保證招標人有足夠的時間在開標后完成評標、定標、合同簽訂等工作而要求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在一定時間內保持有效的期限。
投標有效期延長有哪些相關規(guī)定呢
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作為要約人的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屬于要約。要約通過開標生效后,投標人就不能再行撤回。一旦作為受要約人的招標人作出承諾,并送達要約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約人不得拒絕。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投標人必須對自己提交的投標文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二、投標有效期延長的相關規(guī)定有哪些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29條,《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28條、《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第46條均規(guī)定,在原投標有效期結束之前,招標人可以通知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拒絕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有權收回投標保證金,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應當響應延長其投標擔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对u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guī)定》第40條、《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56條、《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47條、《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第46條規(guī)定,招標項目的評標和定標活動應當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30個工作日前完成,如不能完成則招標人應當通知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
以上就是投標有效期延長的相規(guī)定的介紹,希望大家可以了解到新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