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如何確定采購項目屬性?
答:政府采購項目屬性分為貨物、工程和服務。對于單個的項目屬性,采購人應當按照財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確定采購項目屬性。對于貨物、工程或服務混合的采購項目,采用招標方式采購的,按照《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無法確定時,按照有利于采購項目實施的原則確定。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采購的,采購項目中含不同采購對象,以占項目資金比例最高的采購對象確定其項目屬性。
法律依據(jù)為《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七條 采購人應當按照財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確定采購項目屬性。按照《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無法確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購項目實施的原則確定。
《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4〕214號)第二十四條第三款 綜合評分法貨物項目的價格分值占總分值的比重(即權值)為30%至60%,服務項目的價格分值占總分值的比重(即權值)為10%至30%。采購項目中含不同采購對象的,以占項目資金比例最高的采購對象確定其項目屬性。符合本辦法第三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和執(zhí)行統(tǒng)一價格標準的項目,其價格不列為評分因素。有特殊情況需要在上述規(guī)定范圍外設定價格分權重的,應當經(jīng)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審核同意。
問:開標結束后多長時間公布中標結果?
答:要以評標結束之日計算,因為開標結束之日不一定就是評標結束之日。自評標結束之日起9個工作日內,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并依規(guī)發(fā)布中標公告。
法律依據(jù)為《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款 采購代理機構應當自評審結束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評審報告送交采購人。采購人應當自收到評審報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評審報告推薦的中標或者成交候選人中按順序確定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
第二款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自中標、成交供應商確定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發(fā)出中標、成交通知書,并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公告中標、成交結果,招標文件、競爭性談判文件、詢價通知書隨中標、成交結果同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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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去年同類項目有過違約行為的供應商,能否限制其參與今年的同類政府采購項目?
答:不能簡單因為之前有違約行為就限制其投標。只有當供應商有重大違法記錄、屬于重大稅收案件的當事人、納入了環(huán)保、金融、知識產(chǎn)權黑名單等法定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情形時,才可以對供應商的參與資格進行限制。
法律依據(jù)為《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 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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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供應商提出詢問后,需要書面答復嗎?
答:現(xiàn)行法規(guī)中沒有對詢問的提出和答復形式進行要求,可以結合具體情形進行選擇。
法律依據(jù)為《政府采購法》第五十二條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對供應商依法提出的詢問作出答復。
供應商提出的詢問或者質疑超出采購人對采購代理機構委托授權范圍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告知供應商向采購人提出。
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應當配合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答復供應商的詢問和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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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采購代理機構可以指定評標委員會組長嗎?
答:不可以。評標委員會的組長應當由評標委員會成員推選,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負責進行組織,但不得干預。另外要注意的是,采購人代表不得擔任組長。
法律依據(jù)為《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四十五條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負責組織評標工作,并履行下列職責:(四)組織評標委員會推選評標組長,采購人代表不得擔任組長;...